电易汇光伏研究院2024-05-09
$隆基绿能(SH601012)$ 一直想要的来了。
根据国务院新出台的招投标新政,将规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以及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的低价投标。
而在国企成为光伏电站投资主力的情况下,此举可能会对光伏组件的招标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纵观整个光行行业,隆基绿能可能是最旗帜鲜明的反对当前组件低价中标的企业之一。
在今年的两会上,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隆基绿能董事长钟宝申曾指出,要破除光伏组件招标过程中“唯价格论”。
对此,钟宝申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思路,他认为,可以借鉴其他行业已出台的先进的招标办法。比如,目前在其他部分行业招投标的价格评分中,已逐渐以均价法代替了最低价法,均价法可以从根本上杜绝低价中标现象,给中标人保留合理的利润空间,从而提高项目实施的成功率和确保项目质量。
根据电易汇对光伏组件招标的统计数据来看,在部分企业的组件招标中,已经出现了排在首位的中标候选人的价格要高于其后的企业的情形,这意味着组件招标中的低价中标法已经有所改变,但可能还不是全部。
价格放大效应
随着“碳中和、碳达峰”方案的提出和逐步实施,光伏电站的投资版图也悄然的发生了改变,那就是传统的发电企业已经成为了其中的绝对主力。而鉴于这些企业的国有企业属性,组件招投标就成为了决定组件价格的主要方式。尤其是,一些企业动辄一次性数十吉瓦的集采招标,可能更大的放大了价格风向标的效应。
来自光伏产业大数据平台—电易汇的统计显示,今年前两个月,主要的光伏组件招标总规模达到了56.83GW。其中,N型组件的招标规模为37.63GW,占比66.22%;P型组件的招标规模为18GW,占比31.78%。
就企业的报价来看,明显存在着两个特征,一是,大客户效应,即一些一次性采购规模较大的招标,报价要普遍低一些;二是,不同企业之间的报价策略明显存在分化,二三线企业以及一些新涉足市场的企业,明显更喜欢采取低价策略,以便更容易中标。
而在这种低价者中标的情况下,背后出现的则是利益分配问题,一些不具有整体成本优势的企业则处于不利地位。
以隆基绿能为例,在已经发布的一季报中,解释其出现大额亏损的原因时,该公司就表示,集中式组件业务因在2023年行业低价竞标中,公司采取了相对保守的价格策略,对本期组件出货量增长造成一定影响。
规范低价中标
正因为如此,包括隆基绿能在内的一些大企业开始频频对外发声,建议改善低价中标的方法。
正如本文开头所说,在今年的两会上,钟宝申表示,部分企业采取非正常的低价策略出售产品,影响新能源发电行业高质量发展,亟需国家层面出台光伏产品招投标管理办法,破除低价中标乱象,在价格分计算时引入新的评标方法以保障我国新能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而就此次国务院发布的新政来看,隆基绿能的呼吁得到了回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发布的《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有两点可能对于光伏组件招标将产生影响,一是,规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二是,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的低价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