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企业项目跟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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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A(SZ000002)$ 墙倒众人推!最近关于万科的小作文中,其以前被广为推崇的项目跟投机制,也成了诟病万科管理层的问题之一。我们来了解一下项目跟投的发展历程:

项目跟投,是指在新项目和业务开展过程中,引入核心高管及骨干员工共同投资到具体项目或主体,与企业共同分享收益的同时共担项目风险,本质上是一种激励约束并重的投资机制。

跟投最早实施主要在基金投资领域,但在房地产领域得到推广应用。2014年,某著名房企首次提出“事业合伙人”制度,试水项目跟投机制,并历经三次迭代成熟,为企业发展带来极大助力,推动项目跟投为越来越多房企所接受。从千亿销售的巨无霸到新兴的中小型房企,均将项目跟投机制纳入项目开发中实施,其中包括许多大型国有房开集团,如某央企地产板块、某上市国企地产集团等,项目跟投俨然成为地产行业的“机制标配”

跟投作为市场化经济发展进程中已被验证有效的重要机制之一,自2019年开始,逐步在国家级别的重要国企改革政策文件中得到体现。《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国资发改革[2019]9号)作为标志国资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的关键文件,首次明确提出“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类企业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并授权企业董事会审批跟投事项,国资委只履行备案程序,这一表述释放出国家对国企进一步探索跟投的支持和鼓励态度。而在紧接其后的《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国资产权〔2019〕653号,下简称653号文)政策中,亦指出要“鼓励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虚拟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系统提升正向激励的综合效果”。

已实施跟投制度的部分国企了解,历经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的检验,企业实施跟投,无发生违背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情况,验证国企实施跟投,符合政策要求及改革导向

从项目跟投发展历程来看,项目跟投不是什么洪水猛兽,而是国企改革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做投资要有自己的判断,如果人云亦云,难免会被人利用 $保利发展(SH600048)$ $招商蛇口(SZ00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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诟病的不是跟投、而是跟投者必须从万科管理层的金融机构强制借款、利率高达百分四十。通过高利贷把万科的利润到国外、而跟投者成为牺牲品、跟投者跑路国外、最后由银行购房者和国家买单

04-07 11:11

表面三好学生,内里问题堆堆,万科这墙,倒的时候起码不是被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