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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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篇继续聊:

七、其他应收款

万科财报中其他应收款主要是由“合作方经营往来款”928亿、应收联营/合营企业款1453亿构成,这两部分占了其他应收款总额2548亿的93.43%;针对这个科目,主要有三个疑问:

(1)“合作方经营往来款”928亿,这个应该是属于万科与合作方合作过程中,由万科为合作方借款垫资产生的应收款,但是针对这部分的资金产生了多少利息收益,这部分利息收益是否并入了合并报表,在报告中未做详细披露。近期烟台合作方举报万科通过体系外公司为合作方高息借款就有提到了这点。

(2)应收联营/合营企业款1453亿,根据23年财报披露,仅仅产生利息收入约9亿元;收益率仅仅为0.6%;在上篇文章中提到的“长投”收益率本来就低的情况下,投入的应收款收益率也如此之低。应收联营/合营企业款1453亿+长投1305亿=2758亿,2758亿的资产大多数称为沉淀的资产,并未给万科集团带来应有的收益?!

(3)广州市万沙房地产有限公司中万科集团持股80%、海南万骏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万科集团持股70%,类似这些公司竟然未合并纳入财务报表,而作为合营/联营企业进行处理?当然官方的答复可以以不能直接控制这些公司作为理由。

八、其他应付款

万科财报中其他应付款主要是由“应付合营/联营企业款”579亿、“应付股权款与合作公司往来及其他”521亿、“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408亿构成,三者占其他应付款比为93.55%;

(1)其他应付款中合营/联营应付的资金未能与其他应收款中合营/联营占用的资金有效平衡,导致在合营/联营企业中投入大量的资金,拉低了整个公司的资产收益率。

(2)“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408亿属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为后续项目进行土增税清算预提的其他应付款,这部分预提资金也是属于会计估计,其实也是可以通过预提的金额来“调节”当期的利润数据。

就聊到这里,下次继续聊,我是牛哥,欢迎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