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禁止发布“非法荐股”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信息

雪球禁止用户开展任何形式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情形:

1.以获取非法收益为目的,回答或请他人回答有关预测证券市场或证券品种走势、以及提供证券交易建议(含买入、卖出等)的问题;

2.以获取非法收益为目的,向其他用户提供诊股、解股、解盘等服务;

3.以获取非法收益为目的,向其他用户提供或表达(含变相表达)承接证券产品推荐、证券产品交易建议及代客理财、代客操盘等服务;

4.诱导其他用户到微信、QQ、微博、知识星球等站外平台进行付费阅读,提供诊股、解股、解盘等服务,诱导用户购买或向用户提供各种形式的炒股类课程,推荐证券产品、提供证券产品交易建议或带人炒股等;

5.发布或上传含有带领操作贵金属、原油、外汇、虚拟货币、以及其他金融产品信息的内容,诱导用户加入各种微信、QQ等第三方平台的群组等;

6.通过发布炫耀展示所谓炒股技术方法、买卖交割单、账户收益、炒股牛人等信息,诱导其他用户加群或去各类平台找XXX人学习炒股等;

7.假冒合法证券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向其他用户提供各种形式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8.以“免费荐股”、“推荐黑马”、“提供内幕信息”、“私募操盘”、“保证收益”等不实或者夸大的宣传方式吸引用户眼球,招揽客户并推荐股票、在线咨询或者代客理财;

9.假借雪球或雪球关联公司的名义,冒充雪球或雪球关联公司的工作人员,滥用雪球认证标识、雪球向用户授予的勋章/荣誉、雪球用户身份等从事上述第1-8项所列“非法荐股”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10.通过若干“表面上各自独立、实质上内在关联”的行为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开展“非法荐股”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11.其他具有“非法荐股”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嫌疑的骚扰用户行为,包括发布或向其他用户发送暗语类信息或不能通过字面文义直白理解含义的无意义或诱导性内容等;

12.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认定的其他形式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