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裸裸的
利益输送,和五粮液一样,
茅台关联交易这个事请教@董宝珍 先生:1.汉酱、仁这些品牌是近几年推出的吧?为什么股份公司不自己注册,而要茅台集团注册,再由股份公司向茅台集团付商标使用费?2.股份公司花巨额广告宣传费用(上半年的销售费用8.00亿元,同比增长96.71%,主要是广告宣传及市场拓展费用增加),品牌收益权却是集团公司的,这没有利益输送的嫌疑吗?张裕也有类似的问题,想知道董先生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