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7 20:58
换股也是个非常聪明的策略
对于这种无根据的说法,康美即时发布说明公告,澄清谣言。为管理层赞一个。浪子回头金不换。希望康美药业吸取这次事件的教训,重塑公司形象。也希望监管部门能够给康美公司一个纠错改正的机会,更希望广大投资者,客观公正的看待,公司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换股也是个非常聪明的策略
反正就等着证监会啥时候出处罚书然后律师开始起诉
今天看到尔康制药的开庭就纠结到是按照证监会最早的公告开始计算赔偿,还是按照行政处罚书发布日期计算,差距很大呢
$ST康美(SH600518)$ 现在不知道这非公开发行的EB是什么价格,是谁换的股。按理来说,目前二级市场的价比换股价至少打了3折,不应该换股的。但是空穴来风……或许正如路边社消息所说,要换大股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