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斯瑞生物科技(01548.HK):EMA授予杨森的JNJ-4528药物以优先审评药物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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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4月4日丨 金斯瑞生物科技(01548.HK)宣布,欧洲药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EMA")已授予Janssen-Cilag International N.V.("杨森")的JNJ-68284528("JNJ-4528")药物以优先审评药物认定(PRIority MEdicines,"PRIME")。JNJ-4... 网页链接

全部讨论

2019-04-04 18:35

三排鼓掌

2019-04-04 18:35

絕對好消息,繼續支持

2019-04-04 18:35

鼓掌

2019-04-06 07:19

Cellectis再出信号弹,第一个针对多发性骨髓瘤的通用CAR-T候选产品IND获批丨医麦猛爆料
原创: 景圆远 医麦客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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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5日/医麦客 eMedClub/--在CAR-T免疫治疗领域,法国细胞疗法公司Cellectis绝对称得上备受镁光灯关注的明星。不管是宣布在美建厂,准备用于大规模生产通用CAR-T;还是在生物化学杂志上发表研究,确定了由CAR-T细胞产生的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是导致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的关键因子,都引发业界不小的漩涡。





图片来源: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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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Cellectis又对外抛出一个信号弹:FDA批准了其通用CAR-T候选产品UCARTCS1的IND申请,以启动针对多发性骨髓瘤(MM)的I期临床试验。



事实上,据近日Cellectis官网消息,UCARTCS1的IND申请于2018年12月28日提交,并已于2019年1月25日一个月内获得了FDA批准。



名为MUNDI-01的UCARTCS1临床研究,由Cellectis赞助并将保证生产制造以及提供相关GMP批次,同时还包括机构审查委员会(IRB)审查批准。



我们曾多次指出,Cellectis的TALEN基因编辑技术和开创性的电转系统PulseAgile为开发安全有效的下一代免疫疗法奠定了基础。该UCARTCS1同样由Cellectis自主的制造工艺开发,使用TALEN基因编辑技术敲除了T细胞的CS1抗原和TCR等相关基因。



需要强调的是,UCARTCS1是第一个进入临床研究的针对MM的通用CAR-T候选产品。这一里程碑将更加加强Cellectis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



同时,UCARTCS1也是Cellectis开发的第四个进入临床研究的基于TALEN基因编辑的同种异体CAR-T候选产品,之前还有针对ALL的UCART19、针对AML的UCART123以及针对B-ALL的UCART22。



上一次FDA的批准正是去年6月对UCART22的IND申请。而此次MUNDI-01第1阶段的研究旨在评估MM患者中增加UCARTCS1剂量水平时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对此,Cellectis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André Choulika博士表示:“这是我们在四年中产生的第四个同种异体CAR-T候选产品。它进一步证明了我们的创造力、制造力和执行力,同时我们也期待能够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带去第一个同种异体CAR-T细胞治疗产品。“





André Choulika

(图片来源:SingaporeTatler)



André Choulika博士还补充到:“预计临床研究将由德克萨斯州休斯顿MD安德森癌症中心癌症医学部淋巴瘤/骨髓瘤首席研究员Krina Patel博士领导。”



关于UCARTCS1



多发性骨髓瘤(MM)是一种恶性浆细胞病,其肿瘤细胞起源于骨髓中的浆细胞,而浆细胞是B淋巴细胞发育到最终功能阶段的细胞。因此多发性骨髓瘤可以归到B淋巴细胞淋巴瘤的范围。目前WHO将其归为B细胞淋巴瘤的一种,称为浆细胞骨髓瘤/浆细胞瘤。



其特征为骨髓浆细胞异常增生伴有单克隆免疫球蛋白或轻链(M蛋白)过度生成,极少数患者可以是不产生M蛋白的未分泌型MM。多发性骨髓瘤常伴有多发性溶骨性损害、高钙血症、贫血、肾脏损害。由于正常免疫球蛋白的生成受抑,因此容易出现各种细菌性感染。发病率估计为2~3/10万,男女比例为1.6:1,大多患者年龄大于40岁。



用于治疗MM的该通用CAR-T候选产品UCARTCS1敲除了CS1(SLAMF7)。CS1在MM肿瘤细胞中高度表达,并且是一个有吸引力的靶点,因为靶向它的单克隆抗体显示了有力的抗肿瘤反应。但是,T细胞表面也存在CS1就成了一个难题,它限制了安全有效的CAR-T产品和双特异性抗体的获得。



例如,直接在T细胞中引入CAR结构将诱导交叉T细胞反应,并导致它们在制造过程中自我破坏。Cellectis通过在引入靶向CS1的CAR之前,使用TALEN基因编辑技术敲除T细胞的CS1基因解决了这个问题。



UCARTCS1的 MUNDI-01临床试验是一项1期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研究,旨在评估UCARTCS1在MM患者中的安全性、扩展性、持久性和临床活性。剂量水平1将以1x10*6 UCARTCS1细胞/千克施用,剂量水平2和3将分别以3x10*6和9x10*6施用。剂量限制毒性(DLT)评估周期为28天,与每个剂量水平的前2位患者相比。$复星医药(SH600196)$ $药明康德(SH603259)$ $金斯瑞生物科技(01548)$

2019-04-04 21:05

個人感覺還是不會大升,當然希望我錯

2019-04-04 18:43

利好来了

2019-04-04 18:30

前排鼓个掌

2019-04-06 06:50

民间热议:细胞治疗政策的风来了,你怎么看?
原创: 干细胞者 干细胞者说 4天前




民间热议
一如往常,该则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备受业界关注,干细胞者群里的及行业里小伙伴对此展开了大讨论。其中有资深干细胞企业的CEO,有生物医疗投资界的朋友,也有三甲医院的科室主任,有仪器设备供应商,还有更多的从事转化研究的小伙伴。

有人认为细胞治疗的春天又到了,也有人担心安全性及监管的可操作性不大,更有已经投入数千万上亿元进行细胞药物开发的企业表示迷茫与困惑...

开始,先提出自己的一点点建议:

对于最小化干预、同源使用等低风险细胞作为医疗技术准入,纳入《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条(2019年2月 征求意见稿)》。
对于大于最小化体外操作的中高风险细胞按药品准入,严格遵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细胞治疗产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2017年第216号)》等法规指南。
对于临床急需且现有医疗手段未能满足治疗的病人,可在有资质医院由授权医生在患者知情同意条件下,“同情使用”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细胞药品;
对于未能满足临床需求罕见病可以有条件批准细胞制品临床应用,在一定时期内收费治疗,弥补部分研发成本。
作为细胞行业从业者,大家自然喜欢宽松开放的政策。若政策明朗,有法可依,自然给从业者带来很大的希望。这里要给大家分享一下他们对这件事的看法,如有不对或不全之处,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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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热议一

一位细胞行业资深人士如是说:

1、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明确,哪些属于体细胞。先前发布的《生物医学新技术应用管理条例》规定体细胞治疗属于高风险医疗技术,一般医疗机构是否有能力保证这些技术的质量。药企执行的是GMP质量体系,对产品生产全流程有相当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医疗机构基本不可能满足相关要求,医疗如何保证细胞制剂的质量。医疗机构主业是医疗,让其负责细胞制剂的质量,不光是对患者及其不负责任,也是难为医疗机构主要责任人。

2、风险问题。药品上市,除了临床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还必须经过3期人体临床试验,通过后方能大规模应用。《中国药品管理法》等法规对成品药品的研发、生产等都做了严格的规范。细胞治疗产品是属于非最终灭菌的无菌产品,尤其是注射液,这在药品里属于风险级别最高的产品,审批和监管极其严格。院内制剂多是一些外用药、中药口服制剂等风险级别相对较低产品。院内制剂备受诟病,权健等机构就是利用了院内制剂进行欺骗患者。

3、知识产权问题。多数医疗机构并没有细胞治疗相关知识产权,做临床研究还可以,但涉及收费,可能会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国家目前一直强调保护知识产权,这是否会引起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如果医疗机构跟企业合作,这是否又违反了《条例》中由医疗机构研发、制备的规定?

4、权益问题。医疗机构已经取消药品加成,而细胞制剂如果可以收费,如何避免医疗机构为了效益在临床滥用,如何保障患者的权益?国际上异基因的细胞治疗均按药物管理,在美国异基因的脐带血制品都按药物管理,而《条例》把异基因的细胞治疗均纳入备案制,这种高风险产品如果不按药品审批,如何保护患者的权益?

5、细胞药物研发问题。从去年开始,国内细胞药物陆续被批准进入临床试验,其中有患者已经获益,整个细胞药物行业也见到了曙光,我国细胞药物研发也进入了快车道。如果医院有自己的院内制剂,是否还会引进没有这些细胞药物?

6、各种资源浪费问题。医疗机构为了维护自身在国内的地位,会不会大兴土木,投巨资建设细胞治疗中心。大量的重复建设,相关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的缺失,如何保障医疗机构的效益和国有资产不会损失,同时如何保证细胞制剂的质量和保障患者的权益?如果可以跟企业合建细胞治疗中心,那将就会更加复杂。



2

民间热议二

一位三甲医院科主任如是说:

我们关心的是体细胞的治疗效果,是病人的切身安全,确实有时候是挺好的,但是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和不稳定性。监管严一点,门槛高一点是应该的。这个政策让医院变成责任主体,无疑让我们在选择合作单位上更加谨慎,在临床研究上更加如履薄冰。不过,至少有政策方向了,或许将来体细胞技术确实能应用于临床,为人类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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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热议三

一位细胞药物开发者如是说:

很系统的梳理国内细胞治疗政策。这几天大家都在热烈讨论细胞治疗应如何管理,按药还是按技术走?应该鼓励多讨论,真理越辩越明嘛,也借机总结下自己的一些观点:

1、对医院

医院是院内细胞制剂的研发人、使用人和评价人,同时又是生产人、销售人和日常的监督人,太多职权于一身,如何管理如何和同样上市的细胞药做好公平竞争是大难。

2、对企业

这个办法总体不利于企业的壮大发展。细胞研发企业可以把自己的技术卖给领域内病人最多的医院,按照这个办法搞个临床研究,最后走院内制剂收费治疗病人,成本低时间短垄断性强。现在三甲医院也有钱就看能不能和如何买了,但对认真做药的企业保证公平很是困难。

3、对行业

这个办法对细胞行业转化速度会加速,但难点在于后面不好管理。一旦施行按照这个思路,除了细胞治疗可以这么搞,其他药物其实也可以这么搞,创新药风险这么大,biotech可以把技术卖给医院或者医院自己研发一个PD-1,然后做临床研究走院内制剂上市,这比按照GLP、GMP、GCP走ICH的I/II/III期临床试验在成本时间风险方面容易太多。后面可能情况就是,大型细胞企业会比较少,大型做细胞治疗的医院会比较多,成了国际细胞行业的“中国特色”。

4、几个关键问题

在现阶段,细胞药物存在诸多问题,比如难度大、价格高、时间慢、不能满足临床大量需求,但个人认为:

(一)自从CD19 CAR-T的两个药上市,细胞药已经不存在能不能做成,而是敢不敢和怎么做的问题,自体 CAR-T这么复杂都能做成药,证明技术环节没有什么大障碍了。

(二)任何创新药,在上市初级阶段都是非常昂贵的。远的不说,第一个抗体药刚上市时也是天价,但完全可以通过后面对工艺等很多环节来改进,抗体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况且,诺华还承诺一个月没效就不收钱,平心而论之前哪个药或者技术敢这么承诺。健全更好的医保体系,纳入商业保险和去除哪些没用的“药酒”可能效果会更好更直接。

(三)相比传统药物动辄10年以上的速度,细胞药快多了,两个CAR-T药从临床到上市也就4年左右。这速度已经是非常快了,后面可能更快。一个成熟的治疗技术或者药物,是需要进行严格而规范的临床试验充分验证安全有效性后才能到临床应用的。现在的临床试验体系GLP到GMP到GCP,ICH的I/II/III和真实世界,这都是经过多年血的经验教训如海豹胎儿等,一步步总结起来的。走这个过程肯定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但目的是保证一个新的技术或者药物能够在应用前能够尽可能保证绝大多数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四)历史经验清楚的表明,专业分工的大规模工业化比小作坊更有优势解决需求大的问题,不光是在医疗药物和用品上面,在其他领域也是如此。

5、个人建议

应该参考FDA这么多年成熟而且成功的管理经验,351和361规范的非常清楚,核心是两条minimal manipulated和治疗的同源性,这么多年一直是这么界定的既没有出现大的安全性事件,同时更没有阻碍先进细胞治疗技术如CAR-T的转化落地速度。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美国FDA的政策按照我们外交部的常用语句:“是一贯的、明确的”。回顾我国十几年细胞治疗的曲折道路,临床应用如果按“双轨制”走监管起来难度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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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热议四

“干细胞者说”的读者们如是说:





















小结

各位细胞行业从业者,从不同角度谈了自己对新政的认识。体细胞治疗作为一项讨论了多年的新技术,其管理历来是一个充满争议的敏感话题。过严即死,不利于技术进步;过松则乱,导致市场逐利泛滥。无论怎样,希望细胞从业者做好自己的事,让自己的工作为细胞治疗产业做点实实在在的一点贡献。

卫健委的征求意见稿里说:医疗机构对细胞制备质量负责。祝好!

2019-04-04 20:21

働破$16.2阻力,步入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