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条“严禁”出台,教育减负就是要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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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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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明确了“三项规范整治重点”和“十二条负面清单”,要求重点规范整治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师德师风失范等三方面问题,包括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等。

基础教育不仅直接关乎个体的发展,在教育强国建设中也具有奠基性的作用。经过长期的努力,我国的基础教育取得了突出成就,但在升学、绩效和功利主义等错误片面教育价值观诱导下,各地基础教育管理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育人方向偏差、制度不健全、规范乏力、管理失序等状况。这些乱象导致基础教育出现“内卷”,一些师生陷入恶性竞争,身心疲惫。

在此背景下,十二条“严禁”再次重申底线,引发舆论热议。尤其是广大师生,对于其中的减负举措更是充满期待,盼望着能马上贯彻施行。实施清单管理,可为学校办学治校立标尺、明规矩,有效推动办学治校遵循规律、遵守规则。

教育部要求各地即日起启动实施,完善细化好负面清单,全面自查整改,还将通过跨市县交叉调研、责任督学进校、专业力量视导等方式,进一步推动落实规范管理要求。教育部将适时开展评估,反馈和通报存在的问题。此外,教育部还将建立监督曝光机制和声誉评价制度。具体而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并公布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受理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建立曝光台,对经查证属实的学校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批评。这一系列配套举措,彰显了教育部推进规范管理的决心和态度。

同时也要看到,清理整治各种功利化短视化教育行为,不能止于上述常规措施,还必须进一步动真格出实招。众所周知,教育评价是整个教育发展的“牛鼻子”,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三不得一严禁”的要求,即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这些表述触及了基础教育的痛点,但由于种种因素限制,《方案》如何破局,值得深思。

此外,加班加点和节假日补课等教育乱象之所以屡禁不绝,也与问责追责不力有关。虽然三令五申禁止,但即便顶风作案被举报,大多只是曝光警告而已,缺乏应有的震慑力。要想令行禁止,必须强化对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的问责制度。对学校办学行为监督管理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严格督办问责;中小学幼儿园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要依法依规惩处,并对责任主体严肃追责。

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很难一蹴而就,需要常抓不懈、群策群力、综合施策。久久为功,才能构建起良好的长效机制,可谓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