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吸收合并报告书信息摘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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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闲来无事,摘要部分报告书关键信息,留存。

“十四五”期间,国家能源集团计划新增新能源装机 70-80GW,作为国家能源集团风力发电业务整合平台,龙源电力将继续提升自身新能源装机水平,规模化发展新能源业务,立足风电业务优势地位,光伏业务跨越式发展,项目收购与自主开发同步推进,推进风光储一体化。


为推进龙源电力成为国家能源集团风力发电业务整合平台,国家能源集团出具了《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避免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核心约定内容如下:

(1)明确将龙源电力作为国家能源集团风力发电业务整合平台

国家能源集团将龙源电力作为风力发电业务整合平台,逐步将集团控股的风力发电业务资产注入龙源电力。

(2)资产注入方式及注入时间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3 年内,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内部、外部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国家能源集团将综合运用资产重组、业务调整、设立合资公司等多种方式,将存续风力发电业务注入龙源电力,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潜在业务重合问题。

2、龙源电力的火电业务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其他企业的火电业务

龙源电力在江苏省投资运营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2 家火电企业,报告期末的总装机容量为 1,875 兆瓦。

国家能源集团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3 年内,将综合运用资产重组、业务调整、设立合资公司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业务重合问题,使现有火电业务不再纳入龙源电力的合并范围。

3、国家能源集团未将其他风力发电资产注入龙源电力的具体原因,拟购买资产的发电装机容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具体指标与其他风电资产对比情况及先注入本次拟购买资产的原因。


(1)国家能源集团未将其他风力发电资产注入龙源电力的具体原因

鉴于购买资产支付方式有限,本次交易方案针对购买资产部分仅设置现金支付方式,未设置股份等其他支付方式。考虑到如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大,如使用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购买其他全部风力发电资产,将对龙源电力现金流量水平、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次交易未将其他全部风力发电资产,尤其是资产规模较大的风力发电主体纳入本次资产注入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 3 年内,国家能源集团将综合运用资产重组、业务调整、设立合资公司等多种方式,以及综合考虑各方因素采用多元支付方式,将其他存续风力发电业务注入龙源电力。

国家能源集团下属部分风力发电资产归属于其他上市公司旗下,考虑到剥离上市公司下属资产所需程序较多,耗时较长,为保证本次交易时间进度,早日打通龙源电力境内外融资渠道,本次交易未将其他上市公司旗下风力发电资产纳入注入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 3 年内,国家能源集团将在符合届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推动其他上市公司履行相关内、外部审批手续,将其他上市公司旗下风力发电资产注入龙源电力。

国家能源集团系在综合考虑现金支付规模、交易时间进度、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等因素的
前提下,优先选择资产水平适中、盈利水平良好,且资产瑕疵率相对较低的相关风力发电资产注入龙源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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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00916)$   $中广核电力(01816)$   $三峡能源(SH60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