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九条强调分红监管,期待配套文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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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新国九条。

本篇想重点分析一下新国九条的第三条、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控->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

原文内容为: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1、分红是牛市的基础,没有分红的市场就是纯粹投机

很多新股民、投机者认为,分红后股价要除权,而且短线交易还需要扣分红税,所以没有意义。

这个看法显然是错误的。

(1)股票价格的理论定价是未来自由现金流的折现。分红尽管除权,但基本不影响未来自由现金流,因此分红后,股票的理论价格并没有随除权而下降。除权只是技术手段,让分红T-1和分红日购买投资者相对公平而已。和对于估值相对较低、分红能够持续的个股而言,多年分红,成本就会变成负数。

(2)IPO、再融资都是一种抽血;而分红,是上市公司把经营利润分配给股东,对整体市场是一种造血。股票涨跌,根源还是买卖强弱的对比,投资者持有股票,手里越来越有钱,选择继续买入,当然回使股价上涨。欧美市场长期牛市,较低的市场融资、较高且持续的回购、分红功不可没。

(3)股票本质是一种有价证券,当买入一只股票,意味着你是这家公司的股东,这家公司各类资产、利润按持股比例等分后,归属于你。这就和几个人合伙开了一家餐厅一样——如果你投了钱,餐厅天天盈利,但赚的钱永远都不给你,那这份股权又有什么意义呢?

新国九条对上市公司提出分红监管,我坚决拥护,长期而言、对优质公司是重大利好。

但新国九条只是制度文件,需要更多的配套文件出台。

2、《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是否需要修改?

新国九条分红内容,目的是加强投资者回报,对不分红公司进行打击。但很多鸡贼公司,可能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进行偷鸡。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股份回购的,可以依法一并授权董事会实施再融资。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可以同时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时间由上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上市公司可以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偷鸡:比如当年利润1000万,那么低价增发1亿,再使用这1亿高价回购,回购股份再5折低价给管理层作为股权激励。这样一来,回购1亿,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视为分红1亿,那么分红率达到了1000%;1亿来自于增发,投资者权益、每股利润被稀释;低价激励给上市公司高管,过两年上司公司高管卖出,大幅获利。这就既超额完成了分红任务、规避了ST;同时肥了管理层;被坑的反而是散户,和新国九条完全背离。

因此,《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应该进行相应修正。

3、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个股的处理

分红的前提是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可以分红;对于未分配利润负数的个股,按照会计准则无法分红。

目前5364家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有800家,比例大概15%。

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原因有多种多样:

(1)上市公司进行过高额并购,随后进行了大额商誉减值。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时,超过股本1元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但随后商誉减值直接扣减利润,形成高资本公积、高未分配利润的情况。这种企业,在相当长时间内,未分配利润无法恢复正值。

(2)因行业原因,大幅亏损的企业。(比如天邦食品、*ST正邦这种养殖股,甚至中国国航南方航空中国东航,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

(3)高杠杆企业,一把亏光(比如华夏幸福这种,未分配利润一年从384亿变成 -11.92亿)

(4)科创板企业,例如百济神州君实生物等(不过不在主板,可能不受政策影响)

对于这类股票,如何处理?直接ST吗?

4、高分红对资产负债表影响

中国很多上市公司都是疯狂扩张型,利润不分红拿来扩张,这还不够、需要再融资、银行贷款。

一旦这类企业进行高分红,可能会导致资产负债表急速恶化,举个典型例子:万科A

而这类企业为了维持资产负债表的平衡,很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分红1块,再融资2块。

对于这种现象,如何控制,还需相关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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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5:26

股份回购根本不应该算入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