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们好,是Dora。
标题说的事儿从第二段开始聊,我先承认个错误。
依然是在出差的Dora,昨天没有更新大师班的进度——我不甩锅,原因是昨天我只收到3份作业,而且都是完成度比较高的作业。
这种作业还挑剔,多少是我有点不懂事了。连带着今天一起说,更新在二条,你们记得去看。
看完告诉我,这么跟着看下来,有养成系的快乐吗?
标题说的事儿,先给不了解情况的同学简单说一下背景:
复旦一位博士鲁同学,去尼泊尔爬山,爬的是珠穆朗玛峰。
他不是小白,是有经验的登山爱好者。
爬山前专门买了旅行险,旅行险包含紧急救援的功能。
2月11日,在返回营地的过程中,他身体出现不适,倒在路边。好心的旅行者把他送回酒店,照顾他。
2月11日,鲁同学还算稳定。
2月12日晚上,鲁同学情况突然恶化。其他旅行者帮他联络了家属,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2月13日,家属收到保险公司电话,保险公司拒赔,说尼泊尔不包含在保单范围内。
如果需要救援,需要家属把救援费用汇款(美元)到保司账户。家属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先帮忙垫付,保险公司拒绝。
在保险公司帮助下,家属联络上了直升机公司。直升机公司同样要求先汇款,直升飞机才能起飞。
2月13日下午16:29,直升机终于起飞。但是,由于山上起雾,直升机无法降落,只能返航,次日再去。
2月14日凌晨,鲁同学去世。
2月14日早上7时30分,直升机抵达酒店,将鲁同学的遗体运下了山。
整个事件,我按照时间线做了整理,尽量把前后经过说清楚了些。
各位判官,可以开始审判了。
我如果没有从业经历,不了解保险,我肯定会问候保险公司全家。
堂堂大公司,面对一个生命垂危的消费者,就这?
宣传得这么好,就这?
天天吹服务,就这?
现在我有从业经历,了解保险,我也很想问候保险公司全家。
别的不说,产品宣传页面里,有没有把“不含尼泊尔”这几个字,大写、加粗、在明显的位置,放在宣传页面上?
有没有反复提示?
从新闻报道来看,是没有的。
保险公司官方客服也说,“产品介绍未能显示完整”
△新民晚报的报道
轻飘飘的一句,“产品介绍未能完整显示”,保险公司就可以免责吗?
销售平台有没有责任?
作为一家体面的公司,你不能指望客户会认真看条款,更不能利用客户可能不看条款,而作为提升销售和管理理赔率的手段——除非你不是一家体面的公司。
业内人士,肯定明白我上面这段话是什么意思。
当然,作为业内人士,我也非常明白,为什么这款产品会把尼泊尔作为免责地区,为什么要求客户必须先垫付费用,这里面的弯弯绕绕、故事,我多少知道。
但是这次我不想讲这些故事。
面对一个本可以被挽救的生命,讲这些没有意义。
不论是作为消费者,还是业内人士,我都不想说。
没有在产品介绍上,显要位置注明重要信息,这个锅甩不掉的。
看新闻上说,家属说一定要和保险公司把官司打到底,我是支持的。
这一点洗不清,也洗不掉。
我想了很久,得到的只有两个字,无奈。
下面这些话也仅仅出于无奈,而非指责。
如果一定要从中得出什么经验教学,也许只能说一句,出于对自己生命的考虑,把一切坏情况都考虑到。
对足够重视的东西,防不胜防也得防。
保险单拿到手的那一刻,哪怕看过一眼,也能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
很无奈也但现实的是,除了我们自己,不会有人对我们更上心了。
我上学的时候认识一个朋友,男孩子,东北人,像只东北虎。
长得也虎,性格也虎。
一起过马路,只要是绿灯,他直愣愣地就往前走,根本不带看左右来往车的。
我拽他,他还来劲:
咋的?绿灯!我看他能撞我咋的!
有一年放完暑假回来,我发现他收敛很多,竟然会看车了。
我说不容易啊,你怎么转性了?
他说他爸爸骑自行车过马路,在斑马线上出了车祸。
对方全责,司机以为能过去,就没刹车;他爸爸也没下自行车车,一变灯就一脚踩出去,就碰上了。
他爸爸受伤不算重,有点轻微骨折。
从此,我这同学至少过马路一点都不虎了。
道理教人教不会的,事儿教人一次就会。
即便是咱们占理,也没必要用生命的代价去验证,对吗?
我再多说几句,别嫌我烦:
看条款,看合同!求求了!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