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放弃的股权好像没有注销吧?那凭什么全体股东每年给他发工资?
”这里有两个错误,一是把股改前政府与个人股份占比当成了股改后股份占比,4100万股份是股改后的总股本,此时根本不可能有40%归个人,60%归政府,如果这样说股民的2800万股份在哪?二是这样报道的结果,大家会误以为归个人的40%是王石的个人股份,其实,这40%是股改前职工个人的股份占比,即529.868万股,股改后总股本变大,占比只有12.84%,王石的股份只是这12.84%中的一小部分。长期以来大家都错误地以为万科是王石的,王石可以控股万科而他没有这样做,事实是当时的制度、观念和舆论根本不允许他这样做,也根本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除非他一开始就单干,所以,确切的说法应是万科的王石而不是王石的万科。万科后经多次增发向市场募集资金,原第一大股东也从地方国资换成了央资华润,后来华润占比也仅15.23%,是第一大股东,但不是控股股东,所以,万科不是国企,国资委管不着,万科只是一个有第一大股东的公众公司,也就是王石说的混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