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美新能IPO:实控人曾因外汇案罚款近200万!深交所两轮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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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媒介5月17日讯,近日,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美新能”)向深交所提交了更新的财务资料,准备冲刺首次IPO。此前,明美新能已于2023年2月获得上市批准,但在上市前的审查中,明美新能收到了深交所的两轮问询,涉及公司创业板定位、实际控制人、历史沿革和资金流水核查等问题,同时暴露了公司存在的一些内控缺陷。

招股书显示,明美新能创立于1998年,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模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该公司主要根据客户的需求,研发、设计相关产品,通过外购电芯、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等原材料,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先进技术(如 BMS 设计开发),生产符合客户要求的锂离子电池模组产品。公司锂离子电池模组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电子设备、二轮电动车、动力和储能领域。

明美新能与OPPO集团、斑马技术、纬创、伟创力、大陆集团、科沃斯、环鸿电子和远景科技集团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建立了合作关系。

明美新能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252.08 万股 A 股股票。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年产 17,000,000 个封装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年产 2,200,000 个封装锂

电池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明美新能近年来的业绩和毛利率存在波动。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明美新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3.64 亿元、21.02 亿元、28.22 亿元和 14.86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007万元、2072 万元、5487 万元和 4134万元。经营业绩波动较大,主要受新冠疫情、汇率波动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

明美新能还存在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1.25%、12.47%、10.65%和11.15%,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低。毛利率的波动主要受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等因素的影响。

明美新能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是客户集中度过高。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75%、62.73%、53.83%和46.94%。

其中,报告期内,明美新能向第一大客户 OPPO 集团销售收入分别为 10.89亿元、8.6 亿元、8.6 亿元和 2.8 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6.08%、40.90%、30.45%和 18.84%,占比较高。

明美新能于 2007 年开始和 OPPO 集团合作,双方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对 OPPO 集团的销售收入占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明美新能解释称,主要原因包括产品结构变化、动力类和储能类收入增长,以及智能手机市场受疫情和全球经济波动影响导致的需求减少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明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简称“明美通信”)直接持有公司约 6787万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53.2033%,为明美新能的控股股东。

明美新能的实际控制人梁昌明合计控制公司约 7169万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6.2033%。

梁昌明1969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哲学专业毕业,博士学位,于 2016 年 7 月获委任为太平绅士。自 1998年创立公司以来,一直推动着公司的发展,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值得一提的是,招股书显示,梁昌明因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期间进行外汇违法行为,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处以警告和约181万人民币的罚款。

梁昌明主动供述了未被掌握的违法行为,因此依法从轻处罚。罚款占违法金额的2.5%,不属于重大违法,且其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明美新能表示,梁昌明的违法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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