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一日发布4份文件,IPO迎来最强严管,A股上市入门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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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部门经过这两个月的摸底和听取意见,终于开始系统性的出新的监管政策了。在3月15日密集推出4项政策文件,涉及发行上市准入、上市公司监管、机构监管、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核心要求就是突出“强本强基”和“严监严管”。之后高层人士还在新闻发布会上,对于文件进行了解读。

这一次是针对A股的所有可能的违法违规下狠手了!先不论其他监管措施,仅仅是从IPO上市方面,就是得管好进来的口子。想想,如果上市的企业本身就怀有恶意的上市意图,而且采取了欺诈方式圈钱,使用财务造假方式卖股票,隐瞒关联交易欺骗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这不就是赤裸裸的诈骗吗?

如果从IPO上市方面,确实能落实到各项措施,那么未来,A股上市公司的质量提升有望实现。不过下面分析了监管的原则之后,德先生强烈建议加上一条,那就是针对上市中的违规违法,应该顶格处罚,联合处罚,刑事处罚。

那么目前监管正于IPO上市,提出了未来的重要工作思路,主要有这三点:

一、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拟上市企业的1/3,在注册制之后确实开启了抽签式现场抽查,但是基本上覆盖的抽查率,可能也仅仅只有1/10。这一次监管大幅提高到1/3的比例,确实可以打消侥幸心理,带病闯关的准上市公司会大缩小,那些已经违法违规企业想抱着侥幸的心理躲过抽查,变得非常艰难。同样对于那些中介机构也是如此,那么有可能最终真正申报IPO的企业都变成好企业。

二、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这些线索,一经查实、严惩不贷。虽然这些准上市企业还没有IPO,但是其实只要存在着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在抽查中被发现,那也属于已经违法违规了。只不过被查出来情节上类似于“犯罪未遂”,那也要严肃处罚的!参照的处罚标准也是要顶格处理,并不是说警告轻微罚款了事,应该按照那些犯罪已遂的处罚一样同等对待。

三、要对撤回上市申请的企业一查到底。如果公布了抽查名单,结果企业决定撤回上市,拒绝被抽查。那么此时证监部门以及公安部门应该联合办案,进行查找撤回的原因以及相关的违法违规犯罪可能。绝不因为他们撤回上市证监部门就置之不理,而且还应该针对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进行刑事立案。

德先生的补充建议是:严肃处罚标准,关键时期一律顶格处理。有时候违规违法者认为处罚的金额比较低,所以那些操作者是不怕罚款的,但是如果刑事立案,他们还是有着极大的震慑力。那么监管部门反复表态,在这段特殊期间,针对证券违法违规,一律顶格处理,相信产生的正面效果会更大。

那么未来全面注册制就可以彻底铺开了,证监会曾经表态,注册制不是想发多少发多少。对照法律法规,在全面注册制下,如果符合发行条件,确实是应该想发多少就发多少。但是为什么我们现在出了这么多对于新股发行的诟病呢?其实核心原因就在于,那就是这些要上市的新股公司,到底他们符合发行条件吗?他们上报的材料与真实情况真的是一致吗?

我们过去讲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但是现在在证券市场上,那些违规违法者和违规违法的企业是不是得到了合适的处罚,尤为引发投资者的注意。如果违法所得多,处罚成本低,这不就是引发了道德的逆选择吗?这可能才是最重要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