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诉讼获胜背后:“被损害利益”的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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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菜鸟告赢拼多多不正当竞争,获赔500万”的消息,震动互联网圈和电商圈。$阿里巴巴(BABA)$ $拼多多(PDD)$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黑奇士在网上搜索,原来早在两年前的春节,菜鸟驿站发布《春节复工注意事项提醒》,提醒指出:驿站使用第三方收件系统入库属于违约行为。一经发现,菜鸟有权与驿站终止合作,且同一合作主体关联的账户一年内无法再次入驻菜鸟驿站。

这被认为是针对拼多多的“多多买菜”采取的反制措施。

拼多多做了什么,让菜鸟如此紧张呢?海报如下:

4个月后,网络新闻稿显示,多多买菜这波补贴取得巨大成效:2022年6月,多多驿站收件量已经达到每日3000万单,比顺丰的2600万单还要高,跟申通的日均3300万单大致持平。

难怪,菜鸟使出来浑身解数来阻止多多驿站的快速上升。

诡异的新闻稿,不敢明说的“不正当竞争”

现在在百度上搜索“拼多多 菜鸟驿站 不正当竞争”,只有简单的新闻稿。如果写的深入一些,写到了这起不正当竞争的详细细节,往往新闻稿就被删除。

我没在网上找到这起官司的完整判决书,只找到了一家自媒体引用的判决理由部分,如下:

法院认为,拼多多推广买菜系统,依附“菜鸟系统已经成熟的门店”。问题是,这个门店的产权人是谁?我记得看过一个资料,说菜鸟驿站是菜鸟的加盟商,菜鸟公司在其中并无入股。

那么,“菜鸟系统已经成熟的门店”,真正的受益者和控制人不该是加盟商吗,增加第三方系统(多多买菜),增加了收单量,老板又增加了一份收入,怎么会损害老板自己的利益呢?

老板赚了钱,再在价格和服务上回馈消费者,这样又怎么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呢?

中国网的一篇新闻显示,“在上海超过800单的快递网点,增加多多买菜的系统操作,三个月推广期,至少可以多赚48000元”

那么,这个“菜鸟禁止驿站使用第三方系统入库(如多多买菜)”,让驿站少收入了4.8万元,怎么反而是拼多多“不正当竞争”而判输呢?

到底是谁损害了消费者和驿站的利益,谁违背了诚信的商业原则?

难怪现在网上能看到的所有新闻稿,都只敢在题目里写“拼多多不正当竞争被判赔500万”,不敢详细写法院判决不正当竞争的理由。

良性竞争对所有人有益,监管应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我十分认同市场经济,强烈拥护党的好政策,拥护党对经济的推动和引导。

我也是真心的认为,市场的良性竞争,对所有人是有好处的,他会大大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

1985年,我六岁,人生中第一次旅游,跟着父亲去北京。我们去了天安门、看了毛主席,在北海划船。

当时在北京的二爷爷给我买了一双皮凉鞋,结果中午买来,晚上鞋跟就掉了。于是二爷爷拿来胶水,给我补这双买来就几乎不能穿的凉鞋。我们当时在天坛边上的商店,买了甜甜圈,结果吃完晚上就开始拉肚子。

这种劣质凉鞋、劣质糕点,也是当时我们经济水平的缩影,所谓的温州纸皮鞋、广州劣质服装充斥着市场。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慢慢就把这些害人的玩意淘汰掉了。原来卖纸皮鞋闻名的温州,现在已经甩掉了“假冒伪劣”的帽子,广州也成了中国最大的服装生产和贸易中心。(温州皮革厂倒闭了,真是反映了很多国人的潜意识心理,恨不得这些假冒伪劣厂家统统倒闭)

我们这一代人,真的是看着市场从假冒伪劣,向中国制造、世界领先在进步,这里面充满了改革者、创业者们的辛勤和汗水。

这其中,法制环境的不断完善、国家对劣质商品的严格监管,是我们的经济快速发展、良性发展最重要的因素。

产品的质量好了,经济发展了,国家的税收充足了,每个人都有干劲和希望,这种良性循环对所有人都有好处。

而这种良性循环的基础,就是不能有垄断巨头,不能有二选一,不能借助非市场的力量干掉对手,所有的竞争都必须放在法制和监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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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明白“拼多多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行为是什么,是在菜鸟驿站放置多多买菜系统?

菜鸟驿站本来就不是菜鸟的啊,人家驿站老板觉得多多买菜赚钱多,直接切换过去,换个门头就好了。

如果菜鸟觉得驿站开业的时候,自己提供的补贴被多多买菜蹭了,那你去依据合同起诉驿站老板就好了,跟多多买菜没啥关系,多多和菜鸟是平等的两个主体,不存在谁大于谁,谁的利益更该保护。

(因为按照商业惯例,门头是要给钱的,比如农夫山泉,放一台全包起来的冰箱在门店,每个月要给多少钱或承诺销售多少,相当于固定租金)

总之,市场的原则就是有话好好说,不怕公开说,不怕摊开来说。

尤其这个对拼多多不利的判决,是在阿里的大本营法院打赢的,更应该做的扎实一些,别给人诟病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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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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