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学问都要落实于造福社会----『陈光中口述自传』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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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中教授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泰斗、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他主编的《刑事诉讼法》教科书,学界通常称为“红皮书”,自2002年1月首次出版以来,截止到2021年7月,已出版了第七版,发行量稳居全国同类教材前列,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教材中最具影响力的教材。这本教材已出版了英文版,由美国Wells出版社出版。(P306)

陈教授1948年考取中央大学,1950年转学北大法律系,1951年作为北大学生参加了广西柳州下面的柳城县土改工作。土改要斗地主,政治上要把地主的威风打垮,经济上主要是让地主交代其浮财去向,并千方百计地追回,因为地主名下的土地是跑不掉的。

陈教授是做学问的,他努力秉持学者的良知行事,不写违心文、不做违心事,不说违心话。他做学问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个是勤奋治学,一个是学以致用,还有一个是独立思考(P484)。他认为,做学问千条万条,最后一条,都要落实于造福社会、人类(P490)。

陈教授对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起了很大的作用。他认为推进改革是学者的责任,其一贯的学术风格,就是寻找刑事司法中的问题,不断地推动制度和实务前进,“踩线但不过线”。(P486)

陈教授经常跟学生讲,要多读书,除了有关实务问题的书要看,同行专家的书要看,人类文明成果的经典作品也要读。他认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就属于人类文明的经典,都属于法学院学生必读经典。(P522)巧了,吴军博士也推荐过这两本书。

陈教授力纠冤假错案,在聂树斌案中起了很大的作用。陈教授对最高法院指定异地复查以及再申聂树斌案、最终宣告聂树斌无罪的所作所为,给与了充分肯定,这是可以载入中国司法史册的适用疑罪从无原则的标志性案件。

无罪推定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刑事司法原则,被称为刑事司法领域的一颗王冠明珠。陈教授认为,切实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真正树立无罪推定意识,是有效防止冤案的前提条件。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精神,但对该原则没有明确加以规定,在实践中贯彻也不彻底。(P477)

陈教授认为,我国走向现代化的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几点:民主治理、法治治理、公正治理、文明治理、清廉治理和高效治理等。民主和法治不能分开,只讲法治不讲民主有失偏颇,专制的也可以讲法治,现代法治和古代法治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要不要民主。法治以民主为前提,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基本标志。(P365~366)

这本口述自传的整理者陈夏红先生也很专业,曾协助江平先生整理完成的《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十分成功。陈夏红先生认为对于历史作品,求真是第一前提,口述作品是“三份口述,七分史料”。

通过读这本书,也可以了解我国司法领域的好多知识,如刑事诉讼法的一些专业知识、我国的监察体制改革、司法改革等一些重大问题等。

陈教授参与编写了《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是法学卷的主编。大百科全书代表一个国家的学科发展水平,也反应出一个国家的特点。纸网同步、纸网互动是第三版的最大特色。以后查询专业方面的词语解释,可以通过其网络版(网页链接)来获取权威的专业知识,这是看这本书的一个意外收获。

一句话,好书,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