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手段
侵占公司财产,难道不应该抓起来吗这可是犯罪
开启上市公司高周转之路,利好券商
大股东占款,让散户陪葬?
承德露露把钱存到大股东的财务公司,不算占用吧?
“多次”二字与“坚决”二字互相矛盾。
既然挪用,为什么不直接没收大股东股票?
强烈支持!一部分散户喜欢搞什么“逆向思维”,明知有雷都要“抄底”。叫不醒。
那散户的利益就无视吗?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就是口号吗?
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