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商业模式和生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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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可能重新回到公司的缘故,见的人多了,电话多了,想法多了,有些值得记录。

什么是商业模式,什么是生意模式,其实没必要纠结于这些名词术语,甚至“生意模式”连名词术语都算不上,只是为了便于个“商业模式”区别而是我临时给它取了个名字而已。

所谓商业模式,一句话,就是把一个项目如何搞钱的道道通过几句话通俗易懂的讲明白就行。实际上,有些项目错综复杂,即使操盘者自己搞明白了,还真不是几句话能说明白的,不是吗?

不扯这些淡而无味的了,直接入洞房吧。

在我的理解里,商业模式至少包含了两样东西,下限和上限。而生意模式则没有下限和上限,只要圆圈能封闭能打通搞钱的闭环就成。

先说前者。

商业模式的下限是由道德和法律为基础的,道德是软性,法律是刚性。法律就不聊了都懂的,说说道德的下限吧。比如有了“Boss”国际品牌在前,然后国内“Boos”抄袭在后,它少了一个“s”啊。这种明目张胆的行为是违法吗?不是,是抄袭吗?它也有自己的实体店和商标?但是,宣传的时候有意无意的让人误以为是国际品牌,这有道德吗?

抖音直播间铺天盖地这种类型,一件阿玛尼99,一件普拉达59,直播间在线人数还不少呢。还有国内的表厂把自己的产品打扮成一线品牌的模样,这是典型的利用弱势群体的虚荣心而收割韭菜的行为。它们在道德这块是缺失的,“认认真真搞钱”彻底沦落变成了“认认真真去媚俗去收割”。它们像一群苍蝇一样,哪儿有腥臭就扑向哪里。

没有下限的人,鬼都害怕啊。这两天有条娱乐新闻登上了百度热搜,而且还在显眼位置,就是传闻李晨和杨颖滚到一起了,让人大为震惊。为什么会震惊?因为这不是普通意义的娱乐新闻,它这里面涉及到一个底线问题。因为大家都信奉兔子不吃窝边草,“朋友妻不可妻”。黄小明和大黑牛李晨是圈中好友,虽然离婚了但是毕竟是朋友的前妻而且还有共同孩子,如果两个人滚在了一起,其实就是打破了大家习以为常共同默认的潜规则,打破了共同遵守的底线。

所以,这个新闻爆出来自然就非常的震碎三观,恶心人了哈。

话题扯回来。

长远来看,商业模式是要遵守基本的下限,否则时间久了名声也就臭了。

商业模式和上限,取决于持续创造的价值。价值是分类型的,分阶段的。比如我们为什么刘强东和王石,因为他们创造的价值远远超过他们那一点花边新闻。比如广誉远,它的产品确实牛逼,产品能持续为身体输入能量哈,这就是它为健康创造的价值,有了这么好的产品公司肯定死不了。如果后面三五年或十年八年中,万一遇到了一个牛人把商业模式跑通了产品销量全国开始放量了,它又多了一项投资价值。

比如拼多多,抖音快手,前者发现了下沉市场的巨大空间,后者发现了一条新的赛道,而且足够长足够大。当初斗鱼那么辛苦才拼到最后,最后发现抖音快手起来了,命运作弄。

上限有宽度和深度的区别,宽度养大鱼,深度出小而美的公司。能在一个细分领域深耕的小团队也是挺可爱的,他们能持续服务好一小范围的精准客户。这也是以后时代发展的必然。

前几天,我连续跟踪了一位卖高货缅甸翡翠的夫妻直播。几天下来反复推敲和研究,终于搞明白了他们的模式和逻辑,毛估估算了一下,两口子一年最少打底一千万以上,为了更保守评估再打个六折,两口子一年六百万净利润肯定是有的。我只能算出最低下限,上限不能算,因为他有太多高货,而高货现在是硬通货,一件高货手镯动辄几十万起步。而他们直播间完全不卖手镯,只买几百几千的简单配件。我算的是他在直播间卖配件的生意。

因为,他们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让客户体验到了飞的感觉。虽然人群少,但小而美的商业模式诞生了。

写着写着好困,手机打字也麻烦。

说说生意模式,生意模式就一个目的,认认真真搞钱,只要能把模式跑通只要不触碰法律底线,他们什么都敢干,赚一年是钱,赚三年也是钱。

他们不谈情怀,不谈理想,不谈道德,只研究模式和套路,拼的是速度效率以及偶尔的差异化。比如前面有一个熟人,他们自家养的网络推广团队测试出了一种药品比较畅销,然后趁市场没有发现的时候开始大规模推广,红利期大概十个月,然后同行跟进利润越来越薄。但这十个月的集中爆发式赚到手的钱够他全款在一线城市买几套房了。

不可小看生意模式投机者的天赋和魄力,这些年我见识过一些人夸张式的惊人表演。

总体来说,商业模式是人,生意模式可以是神可以是鬼,但你不能拿人的条条框框去看待他们约束他们。

太困了,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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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43

连老师又在搞事业。太优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