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儒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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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可以利用市场漏洞,比如行业危机,或者故意散发不实消息,甚至故意做低业绩,造成债券大幅折价,再趁机回购,因为债券流通性非常差,造成折价严重。那样债券发行人折价收购,债券投资人是不是就大幅损失?那企业以后再发债市场还会相信吗?所以发行人只能全部全价加利息回购或者还。
那么运营主体可以保证还钱的情况下,是不能再二级市场折价回购债券的,而且量非常少,对公司信誉造成极大的风险。
同理,如果公司经营出现了问题,那么走破产程序,也是先保证债券人权益,最后才是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