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纵容造假,就是对投资者的漠视!
如今这个笑柄终于要被划上句号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将迎来史上最严的退市制度。根据“新国九条”提出的“科学设置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的要求,4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要求“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其中特别提到要“科学设置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适用范围”,增加一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坚决打击恶性和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
基于《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沪深交易所对《上市规则》涉及退市的内容作出修改,并公开征求意见。如此一来,财务造假公司有望迎来史上最严的退市制度。根据征求意见稿,财务造假公司退市条款作出重大修改。一是降低了连续两年财务造假的退市门槛,将造假金额由两年累计不低于5亿元降低为不低于3亿元,将造假金额的占比由不低于50%降低为不低于20%。如此一来,连续两年财务造假公司更容易触发退市情形了。
二是新增了两项财务造假的退市情形。即一年财务造假的退市情形与连续三年财务造假的退市情形。一年财务造假的退市情形是: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或者净利润任一年度虚假记载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超过该年度披露的相应科目金额的30%;而三年的退市情形时: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3年存在虚假记载,相关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如此一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涉及一年与三年及以上的退市就有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连续三年财务造假的,只要三年财务造假的事实成立,不论造假金额是多少,都会触发退市情形。这对于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公司来说,是一把利剑,让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公司无处可逃。管理层多年来所表示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行为”也将因此而落到了实处,财务造假公司的退市将不再是市场的一个笑柄。
因此,就财务造假公司的退市来说,沪深交易所本次对退市制度的修改无疑是成功的,这其实也是整个退市制度的一个重点。财务造假公司因此将迎来A股市场历史上最严的退市制度。不过,因为近日发布的是退市制度修改的征求意见稿,因此为了让财务造假公司的退市制度更加完善,有几个漏洞还需要补上。那就是上市公司隔年造假或隔N年造假,以此逃避“连续两年”及“连续三年”财务造假所面临的退市情形。
为了避免“隔年造假”或“隔N年造假”情形的出现,可以给造假规定一个时间期限,比如,规定五年的时间期限,并就此作出规定,在五年的时间内,上市公司累计2年财务造假或累计3年财务造假,可比照连续2年财务造假、连续3年财务造假的情形来执行退市制度。
此外,对于一年财务造假的退市情形与连续2年财务造假的退市情形,还可以分别增加一个情形,那就是一年财务造假金额达到5亿,或连续2年财务造假金额达到5亿的,可以直接退市,而不必考虑造假金额占公开披露金额的比例情况。把这样几个漏洞都补上之后,财务造假公司的退市制度基本上就趋于完善了。@今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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