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CPA签字!康美2023度审计报告公布,标准无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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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CPA签字!康美2023度审计报告公布,标准无保留!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 103,566,932.11 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521,231.11 元。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25,900,934,638.21 元,母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21,185,640,015.02元。

2023年审计费880万元: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700万元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陈柏林、张凯茗、赵迅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3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80万元

其中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90后,91年出生!发证日期均为2019年12月31日。

2019-12-31关于同意陈继宏等132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批复

关于同意陈继宏等132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12-31

苏会协〔2019〕129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提交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陈继宏等132名注册会计师注册,具体名单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赵迅张凯茗张翼高慧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天职业字[2024]23039号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康美药业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康美药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康美药业 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康美药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康美药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康美药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康美药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康美药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陈柏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凯茗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迅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