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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美国司法部和二十个州对微软提起了一系列民事诉讼,指控微软在操作系统和网络浏览器销售方面滥用垄断权,核心问题是微软将 Internet Explorer软件与其Windows操作系统进行了捆绑销售。据悉,正是这种做法帮助微软在“浏览器大战”中获胜,因为每个Windows 用户都预装了Internet Explorer副本。
美国司法部认为,微软的这一策略尽管短期内让消费者受益,但长期来看,这一行为会把很多中小公司挤出市场,阻碍了竞争对手的发展,也就扼杀了创新活力,最终会减少消费者的选择、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2000年6月,美国法院做出正式判决,要求微软停止捆绑销售行为,甚至计划将微软一分为二:一部分运营操作系统业务,另一部分运营其它软件业务。尽管最终微软免于被拆分,但还是付出了高额和解费用并开放部分源码的代价。
引用:
2024-03-24 15:49
美国政府针对苹果(AAPL.US)的反垄断诉讼借鉴了1998年对微软(MSFT.US)提起的反垄断诉讼,但这可能被证明是解决智能手机市场竞争的一个不完美的蓝图。如今的智能手机市场与当初微软几乎垄断的市场大不相同。有法律专家表示,美国政府在与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