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司收警示函3公司责令改正,ST中昌实控人取保候审,*ST科林财报造假14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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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昌实控人陈建铭涉操纵证券市场案 上海市公安局对其取保候审

中昌数据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建铭通知,陈建铭于2021年12月24日主动前往上海市公安局,配合上海市公安局调查操纵证券市场案,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1年12月25日起算。

扩建项目未经环保批准验收即投入生产 胜宏科技被环保部门罚款50万

胜宏科技于近日收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0月18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胜宏科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胜宏科技主要从事电子电路制造,持有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编号:91441300791200462B001X)。现场检查时发现胜宏科技增加线路板生产规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批准即于2018年3月开始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于2019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上述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胜宏科技处50万元罚款。

重大合同解除不披露、大额诉讼不及时披露 鹏博士及实控人董秘收证监局警示函

鹏博士于近日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杨学平、陈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0年6月、2020年7月,鹏博士分别签订两份项目代建合同,其中一份合同于2020年9月解除、一份于2021年1月解除。上述合同金额达到交易所披露标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0年9月,北京格林伟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鹏博士提起诉讼,诉讼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截至2020年5月,鹏博士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诉讼金额已超过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鹏博士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2020年4月,鹏博士3000万项目资金经多层划转流入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时系公司控股股东)账户,2020年10月按原路径返还。鹏博士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鹏博士部分大额资金支出由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等审批,缺乏对资金用途的论证决策过程,资金支出安全性和谨慎性不足,资金管控存在薄弱环节。此外,鹏博士在以“大客户应收账款收益权”为标的通过产权交易场所融资过程中,违反相关挂牌申请或资产转让公告中关于受让对象须为法人的规定,未经内部审批授权对外吸收自然人资金。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鹏博士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司治理内控存重大缺陷、上亿回购承诺0实施 *ST跨境收证监局警示函并责令改正

跨境通近日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发现跨境通治理、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香港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置2019年26.45亿元、2020年17.79亿元存货无原始单据且审批手续不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跨境通未对香港环球实现有效管控。2020年10月-12月,香港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ERS 费用报销系统-PRODUCT”系统发生多笔处置报废存货的申请与审批流程,处置报废存货金额合计为17.79亿元,占跨境通2019年末总资产比例为16.93%、净资产比例为38.99%。上述事项未按照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履行审议程序,无原始单据且审批手续不完善。跨境通对原子公司帕拓逊管控不足。2020年度,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签署《管理服务合同》的形式分别向跨境通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少炜及董事刘永成发放高额税前奖金。跨境通未对该薪酬激励方案及发放奖金等事项进行有效控制。此外,跨境通未及时收集会计信息。香港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0年6.3亿元商品采购事项以及17.79亿元存货报废事项发生后,财务部门未及时收集整理有关事项的原始单据或凭证。香港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17.79亿元报废存货列入营业成本,与存货处置有关的会计处理错误,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列报错误。

山西证监局决定对跨境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山西证监局还发现:2021年5月31日,跨境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8元/股(含),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4168万股,不超过8336万股。6月16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9月18日,跨境通披露的《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结果的公告》中显示截至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回购期限届满,由于回购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导致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未按期实施,已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

山西证监局决定对跨境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信披违规+财报造假 *ST科林及14位董监高被罚款

科林环保于2021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2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科林环保未依法及时披露重大合同进展情况。科林环保公司高邮项目合同金额巨大,占科林环保2016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3.26亿元的306.7%和2017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8.86亿元的112.9%,属于应当披露的重要合同,科林环保亦按照重大事件的要求对该事项依法予以披露。高邮项目作为科林环保的重大工程项目,暂时停工的信息对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具有重大影响,应依法予以及时披露。科林环保未依法及时披露高邮项目暂时停工信息,构成披露不及时情形。科林环保2018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高邮项目中分布式能源站热网管线工程总量约15公里,全工程共计5个标段,分别由江苏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通分公司、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科林环保在两家施工单位未完工情况下确认了100%的完工进度,并以此为基础核算收入成本,导致科林环保2018年半年报至少虚增营业成本2195.85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6773.80万元的32.42%;至少虚增营业收入3893.5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12,005.58万元的32.43%;至少虚增营业利润1697.7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3211.46万元的52.87%。

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科林环保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五万元罚款;对黎东、李曾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罚款;对冯玮、张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八万元罚款;对万健敏、姬忆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万元罚款;对邓步礼、李磊、李定清、赵万一、朱恂、熊绪俊、余昭利、刘淳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万元罚款。

至正股份公司治理资金管控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收证监局警示函

至正股份及相关当事人于1月6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侯海良、李现春、迪玲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深圳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至正股份存在审计委员会履职不到位、董事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至正股份预付款项管理存在付款申请不规范、相关款项清收不及时的情形。至正股份收入确认主要以与客户对账为依据,但未保留经客户确认的销售对账明细或与客户沟通对账的记录。至正股份2019年部分以实物返利形式销售的商品,未及时结转确认销售费用。至正股份对商业承兑汇票和信用级别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已贴现未到期且信用级别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七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的规定。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至正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侯海良于2014年5月至2020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李现春于2017年9月至 2020年6月担任公司总经理,迪玲芳于2014年5月至2020年6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分别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侯海良、李现春、迪玲芳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银行存款被扣划未及时披露 ST森源及三高管收证监局警示函

森源电气于近日收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森源电气银行存款于2020年6月被扣划,2021年4月26日收回该扣划资金。公司于2021年4月2日知悉资金被扣划事项,直至4月29日在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情形,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森源电气董事长杨合岭,董事、总经理曹宏,董事会秘书张校伟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森源电气、杨合岭、曹宏、张校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相关资产账面价值减值测试不规范 ST西源被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

近日,西部资源收到四川证监局《关于对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西部资源在对采矿权无形资产2020年末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试过程中,减值测试模型假设的投产时间未考虑建设期及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初始建设成本、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一直按照2010年《广西田东县那矿金矿90万t/a采选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预估数进行测算,会计估计核心参数的选取未充分考虑变化情况,预测税费未考虑应缴纳的矿业权价款,且资源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的测算不符合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此外,西部资源在对合并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形成商誉2020年末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试过程中,商誉所在资产组范围与收购时确定的资产组范围存在明显差异,对资产组构成变动无合理依据。商誉减值测试中,运营资金的测算未考虑融资租赁业务的特殊性,简单以应收、应付账款作为测算运营资金的基础,没有考虑未收现金营业收入和未付现金营业成本的影响。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商誉需要披露的“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以及“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均选取“不适用”,未披露相关信息。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西部资源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关联交易未提交审议并及时披露 吉峰科技及实控人董秘收证监局警示函

吉峰科技于1月6日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新明、杨元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1年10月,吉峰科技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2019年1月15日,吉峰科技子公司与山南神宇签订《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受让山南神宇持有的南充吉峰车辆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转让价格按照2860万元测算,评估后再协商确定。1月18日,吉峰科技子公司根据《协议》向山南神宇预付股权转让款1430万元。因双方最终未达成合意,2019年4月6日,双方签订《意向股权转让框架解除协议》,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收回全部预付款项及相应利息。吉峰科技迟至2020年4月才在2019年年报中部分披露上述事项。此外,吉峰科技还存在向实际控制人亲属王晓英及王海名等关联方拆入资金但未及时披露的行为。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吉峰科技、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新明及董秘杨元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多项问题 和科达被责令改正

和科达于1月4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深圳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和科达部分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召开程序不规范、股东大会计票及监票程序不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和科达出售重要子公司股权事项未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股权资产事项的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填写内容不完整。和科达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未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和科达产品验收管理存在部分验收报告内部流转不及时导致月度收入确认存在跨期问题;产品发出管理存在成品出库单编号不连续、编号与出库日期不匹配和未严格执行内部产品出库规定等问题。和科达于2021年6月大额采购服务器及相关零配件,但未按内部规定履行该采购合同签订及付款的审批程序。和科达子公司管控薄弱,导致个别子公司对外借款事项未按规定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情况反映出和科达在三会运作、内幕信息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规范运作存在问题。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和科达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我是股东)